别
简体字:别(bié,biè)
繁体字:別
部首:刂
五行:水
简体笔画:7
繁体笔画:7
吉凶:吉
汉字解释:☆[ bié ]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差别:霄壤之~。
☆分类:类~。性~。职~。级~。派~。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不要,不准:~动。
☆[ biè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的
简体字:的(de,dí,dì)
繁体字:的
部首:白
五行:火
简体笔画:8
繁体笔画:8
吉凶:吉
汉字解释:☆ 的 <助>
☆用在定语后,表示词与词或短语之间的修饰关系
☆用在定语后,表示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领属关系
☆<代> 附着在词或短语之后,构成“的”字结构,代替所指的人或物。
☆助词。“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
☆用在谓语动词后面,强调这动作的施事者或时间、地点、方式等。如:谁买的书?;他是昨天进的城;我是在预售处订的票
☆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
☆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如:这件事儿我是知道的
☆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同“得”,后面带补语
☆同“地”。用在状语后,表示状语和中心词之间的修饰关系
☆的 <副> di
☆确实;实在
☆必定;一定
事
简体字:事(shì)
繁体字:事
部首:亅
五行:金
简体笔画:8
繁体笔画:8
吉凶:中
汉字解释:☆事 <名>
☆(形声。从史,之省声。史,掌管文书记录。甲骨文中与“吏”同字。本义:官职)
☆同本义
☆引申为职守;政事;事务
☆职业
☆事情 如:事不过三(同样的事不宜连作三次);事头(事因,事由;事情)
☆事业 如:事绩(业绩,重大的成就);事济(事业完成)
☆事故,事件
☆交媾、性交 。如:房事不宜多
☆典故;故事
☆情况,情形 如:事色(情况,情势)
☆事 <动>
☆侍奉;供奉 如:事君;事师;事奉(供奉;侍奉);事亲(侍奉父母)
☆做,从事
☆使用;役使 如:事役(劳役);事智(运用智慧)
☆奉行。
☆治理;办理
☆任用
☆事 <量>
☆件;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