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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到底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23 13:10:39来源:肆参拓扑网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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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

王守仁(公元1472-1528年),字伯安,余姚(现在属浙江)人,因为曾经筑室于绍兴的阳明洞,所以世人称他为“阳明先生”。他死后三十九年,在1567年,皇帝追封新建侯,谥文成,给了极高的荣誉。

王阳明出身于官僚家庭,父亲王华曾任礼部左侍郎,在1499年,王阳明中了进士,先后任刑部、兵部主事,1506年由于与大宦官刘瑾(因残害忠良,最后被陵迟处死)结怨,贬到了贵州。

1510年升为知县,到1516年又升任右佥都御史,最后做到了右副都御史。晚年聚众讲学,在世时著作就被弟子们刊刻印行。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

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救朱学之偏。

王守仁强调知和行的统一,特别强调“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他论证知和行的“合一并进”关系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其中含有某些辩证统一的因素。但他抹煞二者的差别和界限,认为知行本体只是一个,知行工夫不能分做两截去做。“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也;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进而把知和行的概念混淆起来,认为良知向外发动时所产生的主观意念、感情、动机都可以叫做“行”,所谓“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这就成了以知代行、合行于知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

清初的王夫之说:“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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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事上磨练,要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但他强调意识作用的结果,认为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混淆了意识活动同实践活动的界限。他提倡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一念不善”,这是他的“立言宗旨”。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是一种讲内心“省察克治”的唯心主义道德修养学说。他所谓不曾被私意隔断的知行本体,就是指“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良知,认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他的“致良知”即知行合一,就是“去恶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他声明:“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经常被误解为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然而,如果仔细读过《传习录》,就会发现,它们两者并不是一回事。

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就是将知与行合作一处,才知便是行,能行便是真知。这里的知,就是指知善知恶的良知 。良知人人都具有,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人可以意识到并判断自己的行为,能够辨别善恶,并做出合理的选择,而不是单纯为自己的本能和外物所驱使。只是良知有时被私欲所隔断(宋明理学并非禁欲主义,所说的“人欲”“私欲”往往指的是不正当的欲望,正当欲望也被看作“天理”,例如饮食是天理,暴饮暴食、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就是“私欲”),或为利所诱,或为威所屈,或畏难而退,对善恶也变得麻木,如同一面铜镜上生锈蒙尘,不能照物。当良知不为私欲所蔽而显现的时候,在王阳明看来,这便是行了。例如,当你看到一个遇到困难的人,产生去帮助他的念头,这便已经是行了;如果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你又没有去帮助他,便是良知又被遮蔽。一善念产生,便已是行了,在王阳明看来,一恶念产生,便也是行了;而绝其恶念,同样是行。很多道理人们自认为从小就知道,可是这些道理并没有体现在他们的行为当中,在王阳明看来,这并不是真知。就像将百科全书储存在电脑里,电脑并不因此而“博学”一样。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就是要使良知时刻关照着人的行为和心理,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使人不会失其本心,不会让意志为外物所动摇,沦为外物的奴隶。

阳明先生提出了知行合一,究竟是什么意思?

知指良知,行指行为。知行合一,即良知与行为相结合。比如你看到老奶奶过马路,因为你的良知告诉你应该帮助她过马路,所以你就这样行为。但做到这点往往很不容易,当你捡到钱时,你的良知告诉你要还给失主,但你的私欲会想到私吞,而知行合一变强调摒除私欲,因知而行,以良知而行为,这便是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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