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肆参拓扑网 > 知识问答 > 死缓什么意思?

死缓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11 19:59:51来源:肆参拓扑网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明确表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适当从严。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参考资料来源:

罪犯被判“死缓”是什么意思,是缓一缓再执行死刑吗?终于知道了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死缓就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缓。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免责声明:文章数据由网友投稿或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Copyright ©2020-2024 肆参拓扑网 (www.43tp.com) 版权所有 琼ICP备2022010180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