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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什么叫做意思表示?

时间:2024-05-28 23:49:15来源:肆参拓扑网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

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司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扩展资料:

意思表示生效原则:

一、无相对人之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民法未设明文规定,解释上应认与意思表示成立之时同时生效。

二、有相对人之意思表示:通过经过四个阶段,a意思表示的作成,b意思表示的发出,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d意思表示的意思为相对人所了解。

1、对话意思表示:了解原则

对话人为意思表示的,其意思表示,以相对人了解时,发生效力。

2、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原则

(1)到达及撤回。非对话而为意思表示的,其意思表示,以通知达到相对人时,发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时或先于到达者,不在此限。分二点言之:

(2)意思表示发出通知后表意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其行为能力受限制。此时,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所谓发出,拽表意人已作成使其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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